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0〕18号)文件的精神,根据《“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要求,2020年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1.修订教材
出版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
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立项数量
2020年院级重点教材遴选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我院在院级重点教材的基础上可推荐申报省级重点教材限额为3部。报送专业不作强制要求,本科高校一流专业,省高校品牌专业优先报送。我院可以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2.根据省教育厅指示,本科高校需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要求,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我院党组织对本单位的所有参与教材编写人员进行教材编写资格审查,出具审核意见一式两份,并进行教材编写资格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将相关审核意见和公示结果各一份报教务处。教材的编写资格审核公示工作不得迟于2020年9月16日完成。
3.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3.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2教材主编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
3.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3.4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4.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在线学习、为做好“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提供支持,2020年起江苏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中心组织开展全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教材立项建设申报试点工作,以适应教材立体化多样性发展的新需求。2020年计划立项建设省级重点数字化教材30部左右。申报指南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1.修订教材
1.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式1份。
1.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1.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新编教材
2.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1式1份。
2.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1式5份。
2.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他
请各单位于2020年9月10日11:00前将申请院级及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的所有参与教材编写人员名单报送教务处教材库房,教务处报送学院党组织,对本单位的所有参与教材编写人员进行教材编写资格审查。
请各单位于2020年9月17日11:00前将申请院级及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的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库房,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至fangxyz@njupt.edu.cn。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见http://www.jsgjxh.cn/newsview/26935。
联系人:方鑫 联系电话:87196117
附件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
附件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附件3:”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附件4: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教务处
2020年9月2日